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0号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的公告

来源网站:宿迁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政策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0号
发布日期:2017-08-14
政策正文: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对涉及朝鲜进出口贸易的部分产品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对于在公告执行之日前已运抵我口岸的上述货物,可予以放行。自9月5日零时起,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进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

二、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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