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宿迁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宿迁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政策文号:宿政规发〔2010〕2号
发布日期:2010-06-30
政策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全市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贯彻落实该《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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