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泰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政府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可研/立项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04]116
发布日期:2004-06-21
政策正文: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已颁布施行,现就贯彻该规定的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各地应严格依照苏政发(2004)4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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