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来源网站:连云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连云港市发改委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2-07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