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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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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
来源网站:苏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产业规划
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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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轨道交通沿线等区域实施城乡规划和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是:一城(古城——护城河以内)、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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