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节综〔2018〕3号
各市(区)经信委(局)、园区经发委、高新区经发局、姑苏区经科局: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7〕963 号),推动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质效显著提升,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下列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