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常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常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4-02
政策正文:
【颁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7年07月31日

【生效日期】1994年09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娱乐市场管理,保障文化娱乐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文化娱乐场所和经营活动:

(一)舞厅、歌厅、卡拉OK厅、桌球室、游戏机室、游乐(艺)场所等;

(二)餐厅、酒吧、茶座中有演唱、演奏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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