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来源网站:常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可研/立项
所属地区:江苏常州市
政策文号: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发布日期:2003-12-19
收藏
政策正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2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施行。
2003年12月19日
(2003年12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2003-12-19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2008-03-29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1900-01-01
连云港市发改委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2004-02-01
市发改委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2023-05-08
市发改委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