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来源网站:常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国务院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常州市
政策文号:国务院令第377号
发布日期:2008-04-02
收藏
政策正文:
《》已经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和地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实施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008-04-02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1900-01-01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1900-01-01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008-03-28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016-04-28
市文化广电局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