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来源网站:徐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节能环保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16-09-19
政策正文: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第40号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6年6月30日

国有粮油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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