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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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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来源网站:徐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节能环保
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类别:
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政策文号:无
发布日期: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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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第40号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6年6月30日
国有粮油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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