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第三十三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农业用电比例的通知

来源网站:徐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11-27
政策正文:
关于明确 第三十三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农业用电比例的通知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徐州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降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农业稳产保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精神,现落实对我市第三十三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农产品初加工环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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