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

来源网站:徐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3-29
政策正文:
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的粮食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本程序。

第三条本程序所指行政处罚,是指粮食行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