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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粮食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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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粮食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试行)
来源网站:徐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政策文号:徐粮法(2006)36号
发布日期:200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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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徐州市粮食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试行)依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粮食流通秩序,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的岗位责任
(一)市粮食局局长是市粮食局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主管责任人,具体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市粮食局和全市粮食行政执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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