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来源网站:无锡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11-19
政策正文:
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015年11月19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12月15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发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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