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江苏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江苏省民政厅项目类别:公益慈善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江苏政策文号:苏社管〔2017〕8号
发布日期:2017-03-08
政策正文: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二款、民政部《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慈善法》公布前在江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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