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网站: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政策文号:苏农规〔2015〕1号
发布日期:2015-02-04
政策正文:
时效:有效

苏农规〔2015〕1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的要求,我委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经委党组审定,决定废止以下3件规范性文件:

1. 《江苏省兽药、饲料问题产品召回暂行管理办法》(苏农牧〔2009〕12号)

2.《江苏省兽药、饲料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试行)》(苏农牧〔200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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