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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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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网站: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
政策文号:苏农规〔2015〕1号
发布日期:20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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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时效:有效
苏农规〔2015〕1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的要求,我委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经委党组审定,决定废止以下3件规范性文件:
1. 《江苏省兽药、饲料问题产品召回暂行管理办法》(苏农牧〔2009〕12号)
2.《江苏省兽药、饲料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试行)》(苏农牧〔200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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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苏农规〔2015〕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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