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修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网站:江苏省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江苏省体育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江苏政策文号:苏体综〔2014〕90号
发布日期:2014-05-19
政策正文:
苏体综〔2014〕90号

各市体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体育局: 国家体育总局于2014年5月1日对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标说明性材料进行修改,现将《体育总局关于修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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