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网站: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类别:产业规划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江苏政策文号:苏文物综〔2016〕32号
发布日期:2016-08-25
政策正文: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省各有关部门,南京博物院:

  根据《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7号)要求,省文物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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