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外事工作管理若干规定

来源网站:上海市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6-10-28
政策正文:

(1995年3月1日国家体委发布)

一、文件处理

(一)凡以国家体委名义上报国务院、党中央的外事活动文件,均需通过外联司审核后上报委领导签发。

(二)凡属涉及国际体育组织或其他组织的带有方针政策性问题的文件,凡涉及政治、政策、对外表态性文件,凡涉及对外重大经济利益的文件,凡涉及对外重大人事问题的文件均先报外联司。

(三)来华海外团队组的接待通知,一般的可授权对外体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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