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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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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来源网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admin
项目类别:
标准化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上海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4-10-11
收藏
政策正文:
发布单位: 体竞字[2000]053号发布时间:2000年3月21日
第一条 为了鼓励运动员勤学苦练,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 第三条 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生产(工作、学习)积极,体育作风好。 二、达到该等级称号所规定的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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