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项目类别:企业认定产业申报/资助研发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8-23
政策正文:
沪商促进〔2021〕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做好稳外资工作,现就《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管理办法》的依据,调整为“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和《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沪府办规〔2020〕15号)的有关要求”。

二、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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