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来源网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7-08-29
政策正文:
(2007年8月30日发布 主席令第6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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