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系统聘请外籍专家和运动员的审批及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网站:上海市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体育产业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人才认定/资助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5-03-11
政策正文:

(沪体外[1997]590号)

随着上海体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本市不少体育俱乐部和运动队聘请了外籍专家和运动员。为了切实做好聘请该部分人员的审批及合同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本市体育系统的各运动队和体育俱乐部,不管以何种方式、何种渠道引进外籍体育专家和运动员,均应事先报市体委主管部门批准。足球俱乐部引进外援必须先报上海市足球管理中心,足球管理中心同意后再报市体委主管部门。

2. 聘用单位应及时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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