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已失效】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
【已失效】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上海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3-25
收藏
政策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要求,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市现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要求,结合本市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1.涉及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9-06-26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1-10-2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期间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2022-04-30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4-01
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的操作规程(2017年版)
2017-07-06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