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沪府办规〔2021〕3号
发布日期:2021-02-10
政策正文:
沪府办规〔202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8日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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