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跆拳道协会调整理事会负责人的批复

来源网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上海体育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7-07
政策正文:
沪体总〔2022〕93号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你协会于2022年2月24日报送的《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关于调整理事会负责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负责人调整事项。具体名单如下:

同意免去姚毅梅同志(上海市体育局原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理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

同意免去张志明同志[上海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科教处)副处长]理事职务,且不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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