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资助申报研发申报/资助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17
政策正文:
沪府办规〔2018〕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3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3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7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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