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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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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资助申报
研发申报/资助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上海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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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沪府办规〔2018〕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3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3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7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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