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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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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
发布机构:中国上海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上海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3-31
收藏
政策正文:
沪府办发〔20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4日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2016年修订)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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