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发布机构:中国上海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3-31
政策正文:
沪府办发〔20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4日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2016年修订)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国务院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