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上海市文旅局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11-26
政策正文:

颁布日期:19960810  实施日期:1996081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包括公派出境工作、考察、访问、学习和因私出境探亲、访友、旅游、经商、学习等中国籍居民旅客和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等中国籍非居民旅客。

  第三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规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