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队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上海市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6-10-27
政策正文:

(体人字[2003]359号2003年9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队人事管理工作,全面落实《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批准组建的国家队。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调整

第三条国家队人员包括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科技人员等。

第四条国家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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