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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医疗机构儿童尸体处理的通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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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医疗机构儿童尸体处理的通知(有效)
来源网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上海市卫生局
项目类别:
公益慈善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上海
政策文号:沪卫妇基〔2004〕18号
发布日期:2004-12-09
收藏
政策正文:
索取号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件编号备注AB81030022005018上海市卫生局沪卫妇基〔2004〕18号 各区县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儿童尸体的处理提出如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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