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等四部门修订后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等四部门修订后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农业/农产品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乡村振兴
产业规划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上海
政策文号:沪府办发〔2017〕27号
发布日期:2017-03-29
收藏
政策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等四部门修订后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修订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
为促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