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等四部门修订后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农业/农产品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乡村振兴产业规划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沪府办发〔2017〕27号
发布日期:2017-03-29
政策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等四部门修订后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修订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

为促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