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盐务执法类)》的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来源网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项目类别:信息化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1-03
政策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3〕32号)的要求,按照《食盐专营办法》、《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盐务执法类)》(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已经市经济信息化委第1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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