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来源网站: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其他
发布机构:上海市文旅局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2-14
政策正文: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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