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

来源网站: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沪农委规〔2021〕2号
发布日期:2021-02-10
政策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一)长江口水域:

包括农业农村部设定的长江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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