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民福〔2009〕52号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外送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黑龙江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黑龙江省民政厅项目类别:资助申报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黑龙江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4-20
政策正文:
各市(地)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民政局: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省涉外收养工作,切实维护被送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我省涉外收养工作依法操作、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根据《收养法》和《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收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民发[2003]112号),结合我省实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涉外送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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