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黑龙江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
发布机构: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黑龙江政策文号:黑教规[2023]3号
发布日期:2023-02-17
政策正文:

各市(地)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针对近期个别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学校违规收费等问题,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收费规定。幼儿园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高中阶段和普通高校按学期或按学年收取学费,各地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预收学费(保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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