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等7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地)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生态、市场监管、消防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