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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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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乡村振兴
产业规划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黑龙江
政策文号:黑政发〔2025〕7号
发布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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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为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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