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黑龙江省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章程(试行)》,现将第十届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第一次审查会议初审通过品种进行公示,公示期30日(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