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林蛙增殖捕捞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海洋产业
发布机构: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黑龙江政策文号:黑农厅规〔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05-28
政策正文:
黑农厅规〔2021〕11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总站、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1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蛙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1〕2号)规定,已明确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以下简称“林蛙”)由农业农村行政(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对林蛙捕捉实行专项(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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