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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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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黑龙江省水利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黑龙江
政策文号:黑水办发〔2021〕10号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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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戒毒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龙江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规范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利部制定了《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遵照《办法》做好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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