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站:黑龙江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黑龙江民政厅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黑龙江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3-26
政策正文: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预算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及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预算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省民政厅预算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省民政厅是部门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厅规划财务处具体负责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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