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长春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政策文号:长府发〔2004〕5号
发布日期:2004-01-14
政策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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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长府发〔20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的公布施行,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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