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来源网站:长春市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长春市体育局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08-03-01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竟赛。  第三条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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