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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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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来源网站:长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长春市发改委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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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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