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长春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长春市教育局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17-06-08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2号   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管理职责,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外交部部长 公安部部长 2017年3月20日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为国际学生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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