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来源网站: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高端装备
发布机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08-01-01
政策正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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