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

来源网站: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中国人大网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吉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12-26
政策正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二、在第九条中的“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