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来源网站: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吉林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03-01-01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3年9月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